漫漫长夜终破晓,黎明曙光降临。
很快,天就亮了。
这一夜,对于文官们来讲是极其漫长了。
对于整个东京城的百姓们来讲,也是极其漫长的。
他们中的部分人,是直接参入到了文官逼宫的行径之中,也正因为此,他们这才担忧和恐惧,皇帝的追责,会不会落到他们的头上。
血腥的镇压,终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。
只能将问题给暂时压下去。
但对于赵朴来说,这就足够了。
因为他缺的就只是时间,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,其他的问题都不是问题!
上京也就是宋人称呼的会宁。
此时正如往年一样,金人贵族们正在过着一年一度的欢喜节。
这欢喜节的由来已久,但现如今已经失去了古老的历史传承韵味了,甚至变得十分残酷起来。
太祖皇帝完颜阿骨打带着大金崛起,由此,欢喜节从欢度愉快的一天,变成了纪念完颜阿骨打的节日,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。
节日的活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,比如在这一天刚刚好成年的贵族要杀死一个活生生地两脚羊,不亲手杀死,就不能继承家族的财产。
对于皇室,他们的要求更加的严酷,要杀死与自己关系十分亲密的两脚羊。
这两脚羊,可以是自己的老师,也可以是自己的妻妾,甚至是自己的儿子!
只要他们身上的血脉不是金人纯正的血脉,就会遭遇这么一天。
在宋地的百姓们怎么也想不到,他们刚刚欢度完元宵节的次日,就轮到他们在北地的大宋同胞们享受到地狱一般的欢喜节。
与其说是金人的嗜杀欢喜,还不如说是宋人奴隶的苦难日。
无数手无寸铁的宋人奴隶,在这一天,失去了他们最为宝贵的生命。
闭上了他们一直渴望王师归来的眼睛!
南望王师又一年,到死不见王师怜。
或许,他们也曾抵抗过金人的欺凌;
或许,他们也曾热爱过大宋这个软弱的祖国;
或许,他们也曾义无反顾地为大宋竭尽了自己的全力。
但,
他们爱国,国爱他们吗?
不爱!
赵构苟延残喘,甚至要与金人一同会师南下的消息,早就在这些日子里面传得是风风雨雨,就连这里是都城都在所难免。
这里是大金的都城上京不假!
但这里也同样是大宋的领土,是会宁!
他们这群宋人奴隶,他们这群誓死不降的忠臣义士,到头来,却是一个又一个的寒心。
受尽了无数的屈辱,没想到,宋人到现在还不能团结起来,甚至还做出了这等勾结外族之事。
他们寒心啊!
大金皇宫之中,金人皇帝刚刚下了早朝会,同一旁的几个心腹在御花园里面散心。
“陛下,您之前送入军营中充作歌姬的一千头两脚羊,现在还活着五百多头!”
“哦?还活下了一半多?”
“是啊,这群两脚羊看上去很羸弱,但是这身体体质可真的是不错,军营里面的环境是什么样子的,陛下您也是知道的,不如以后就将这群母羊给送到荒地里面,让她们将荒地开垦,圈作跑马场吧?”
“哈哈哈,这个倒不用,我们还没有穷酸到这个样子!对了,朕之前让你将整个都城的宋人尽数阉割,你可去阉割了?”
“回陛下,已经阉割了,不过倒痛死了几个宋狗,唉!这群宋狗,真的是不如奴才这般皮糙肉厚!”
此时跪在这金人皇帝面前的人不是大金朝的金人。
而是宋人——刘豫!
刘豫,是什么人啊?
他是北宋的进士,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!
但眼下,已然是一个叛徒了。
一张光滑的老脸上,尽显谄媚,一双通透的眼睛珠子里面尽是崇敬的眼神,不仅仅在表情是这般的猥琐,跟在声音上更加的猥琐。
尖细也就算了,可偏偏还略有些文人的矫揉造作,让人听着是相当的不怎么舒服。
“哈哈哈,刘豫啊,你说说你都是四十多岁的老人了,没想到身子骨那么硬朗,朕当初给你挥下一刀的时候,可没指望你这个贱奴才活下来啊!现在,瞧瞧你,活得生龙活虎的,朕都怀疑当初朕是不是挥错了刀!”
金人皇帝笑了笑,他虽然是完颜阿骨打的族弟,但他跟阿骨打不一样,向来就不怎么喜欢宋人。
也不喜欢说汉语。
要不是为了跟宋人做贸易,他也不会在后来的人生中被迫学了汉话。
所以,当初刘豫来投的时候,他是老大的不愿意。
直接给了他的下身一刀,没想到他有如此惊人的生命力,在不管不顾三天后,竟然活了过来,让整个金人都为之震惊。
认为他不是普通的人,是神鬼一般的存在。
对他的态度也逐渐的恭敬了起来,这也是为什么在历史上灭亡了北宋后,会将刘豫拥戴为齐王的缘故。
“嘿嘿嘿,陛下,当初要不是您给了奴才一刀,奴才也不会知道这一刀下去后的人生是这般的美好啊!这得多亏了陛下呢!”
刘豫本来是一张正气凛然的国字脸,但现在却是异常的扭曲,贱贱地笑了起来:“陛下,昨夜微臣的小女和娇妻,侍候的陛下,可否符合心意?”
“哈哈哈,你啊,就你这个狗奴才有心了!朕昨夜本来就不打算召人侍寝的,要不然今日早朝也不会迟到了如此多的时间!”
“陛下,舒心就好,舒心就好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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